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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禁止私家车进入租车平台
  • 2014-8-30 14:22:11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 报纸编辑:电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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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报在线】风头正劲的商务租车市场如今遭遇了政策风险。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出台了《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运营提供便利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私家车不得从事企业租赁经营”。


 

风头正劲的商务租车市场如今遭遇了政策风险。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出台了《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运营提供便利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私家车不得从事企业租赁经营”。就在8月1日,上海市实施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和《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也明确指出私家车严禁进入运营市场。业内人士认为,根据新规,无论是线下私家车挂靠平台运营,只要涉及金钱,就可能定性为非法运营。这意味着,目前风头正盛的商务租车软件公司可能会受到全面的影响。

 

新规打击了谁?

北京市交通委出台的《通知》规定:严禁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并且要求汽车租赁经营者必须将“租赁经营”与“客运运营”分离。因为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的服务中有一些经营者违规,大量吸纳私家车用于“出租经营”,影响了北京汽车租赁以及出租运营的正常秩序。对此类经营行为,通知的核心意思是:租赁的车辆应当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即车主需有“客运资质”,私家车不得从事汽车租赁经营。

而就在北京市的禁令之前,上海市实施的新规也明确指出召车信息服务商必须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驾驶员和车辆的信息,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营运资格的认定后,方可进行合法运营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运管局了解到,《通知》中对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大量吸纳私家车用于“出租经营”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这类平台是否属于“汽车租赁”暂不作回复。

上海市交通运输委运管处副处长马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上海市新规的目的是打击那些混在运营公司或挂号在运营平台的没有运营资质进行非法运营的私家车。其中,新规中的“经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客运服务驾驶员或者车辆不具备运营资格的,服务商不得提供召车信息服务”条款,主要针对的是部门没有运营资格的服务商。如今在携程、易到租车等网站上,经常可以看到“机场到市区50元、100元”等比出租车价格还便宜的租车价格。马斐表示,这样低廉的价格很有可能是混入了非法运营的车辆,“如果他们都是用的合法车辆,价格根本做不到这样。”

据一家小型租赁车公司透露,其拥有的二三十部租赁车辆中,有一半都不具备营运资格。马斐表示,如果利用互联网租车平台,靠在“灰色地带”打擦边球以取得低廉价格的非法营运车辆,我们会严厉打击。此前,“一号专车”的前身“大黄蜂”,就曾在上海的打击黑车整治中“中招”。

 

P2P租车的致命一击

据了解,目前商务租车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传统的租车企业,自己买车并有经营场所,他们的司来自于招聘或者劳务公司派遣;第二种是目前最为热门的商务租车软件(易到用车、Uber、AA租车等),由软件提供方组织司机培训,车辆挂靠租赁公司名下,司机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然后由劳务公司将司机派遣到租赁企业;第三种模式是互联网P2P租车平台模式,即私家车车主通过P2P平台出租自己的车辆。

有业内人士认为,京沪两地的新规是对“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业务的“腰斩”。也有专家认为,部分租车软件或遭致命打击,尤其是后两种模式:即没有运营资质,却混在商务租车公司中的私家车和在P2P租车平台上出租自用车辆的私家车主。随着互联网订单以及APP软件的发展,出现了易到、Uber、AA租车这样的商务约车平台,并开拓了随叫随到服务。由于租赁公司的车数量不足,租车市场火爆,私家车主开始趁机“拉活儿”。

记者27日联系了某家租车软件的司机高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开的私家车并没有租赁资质,一旦新规严格执行他会受到最大影响,“不过我这边主要接待熟客和高端用户,培育个人品牌,很多订单并不是通过软件来实现的,目前新规对我还没有任何影响。”高先生告诉记者,他目前在一家国企上班,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工作也不忙,他才开始接触租车的生意,想利用自己的私家车挣点钱儿,“最早一个月只有一两千元的收入,现在已经培育出稳定的客源,每个月的收入在1万元以上。”尽管高先生现在基本已经算全职做司机,但据他介绍,他所在的租车软件平台中的很多司机都是兼职“拉活儿”的上班族。

而在此新规中受波及的互联网P2P租车平台却纷纷表示,称自己的业务不在通知禁令之列,他们认为,P2P租车平台模式属于“汽车共享”而不属于租赁范畴,所以并不在通知的管辖范围。PP租车的首席执行官张丙军此前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法律法规具有不可避免的滞后性,只能通过不断发展壮大P2P租车市场“倒逼”政府出台相关的法规。

P2P租车服务商“宝驾租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的模式,是“个人对个人”、是“提供撮合居间”,提高“闲置车辆”的利用率,并非租赁营运。也就是说,租的是作为物品的“车辆”,至于租到手后具体用作何途,是每个租车者自己的事。一位不愿意具名的汽车租赁行业人士认为,由于新规刚发布,具体执行还处于一个不太明朗的阶段,但可以肯定的是,政策的收紧会对目前处于兴盛的商务租车市场造成不小的影响。

 

本文出自2014-09-01出版的《电脑报》2014年第34期 A.新闻周刊
(网站编辑:shixi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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