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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怼亚马逊事件的背后
  • 2017/1/11 9:46:28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 报纸编辑:电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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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报在线】戴墨镜的男人,我熟悉两个,一个叫做王家卫,拍电影的,一个叫做王海,打假的。最近,这两个墨镜王的遭遇都不顺利。前者监制的《摆渡人》遭遇口碑差评,而后者在亚马逊的打假账号被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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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pee

     作者简介:85前”,京津冀合作产品,非典型处女座,职业经历横跨科技、影视、互联网,曾担任CCID科技记者、芒果编导、豆瓣电影编辑。《电脑报》《金融博览》特邀作者。

      戴墨镜的男人,我熟悉两个,一个叫做王家卫,拍电影的,一个叫做王海,打假的。

      最近,这两个墨镜王的遭遇都不顺利。前者监制的《摆渡人》遭遇口碑差评,而后者在亚马逊的打假账号被封了。


      也许有人还不熟悉王海,让我们简单回顾这样一位打假界的大神。这位43岁的青岛大汉,早在20年前就凭借打假诉讼,名震江湖。他是第一个消协“消费者打假奖”得主,并走进了第一期《实话实说》的录制现场。他被《南方周末》誉为“脚踏实地的爱国者”,被克林顿称作“中国消费者的保护者”。

      有媒体报道,这位“中国打假第一人”打假18年资产过千万元。难得的是,王海至今仍在维权打假第一线,并成立了四个职业打假公司。一年中,王海的公司“买了202万元假货,赚了400多万”。这也引发了媒体和公众对于“职业打假人”的争议。而舆论风暴中心的王海,最近也遭遇了职业打假21年的第一次挫折。他在亚马逊中国官网注册的实名账号被封了。而此前,王海也遭遇了法律与商家的双重限制。今年8月5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基本上宣告了职业打假的终结。同时,在商家方面,王海对媒体称,商家各种的反制手段让职业打假越来越难。今年“双十一”,有近半卖家识破了他的身份,并未发货。

  

      亚马逊封号,这并不是王海第一次遇到封号,多年在一线,发现假货、大量购买、鉴定、索赔,所以已经被电商平台盯死了。淘宝、天猫都曾经封过他的账号,但那都是非实名的小号。但亚马逊实名注册并使用多年的账号突然被封,令王海措手不及。

      王海坦言,这个号不仅用来打假,也用了购物,但是封号之后,他连从亚马逊购买的电子书都无法阅读。而对于王海的抱怨,亚马逊的告知邮件给出了理由——该账号违反了使用条件被封亚马逊发邮件告知,该账号违反了使用条件被封。但王海认为,亚马逊没有具体说明自己违反了哪一项条件。亚马逊中国客服对此的回应是,王海的实名账户被关闭是因为系统提示该账号与其他被关闭的账号存在关联。对于账户有何关联性,此前被关闭的账号的关闭原因,客服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对于封号,王海坦言,消费者是无法调取交易记录等重要证据的,会给维权带来很大的困难。为此,他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之所以如此干脆,是因为此前淘宝、天猫被封号后,他所提出的申诉,没有一次获得成功,最终的回复都是“违反相关规定”等等的官样文章。对此,律师方面给出的解释是电商平台依照用户在申请账号时同意了其所设置的规定,且这些规定又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那么其封闭账号的行为不存在违法。同时,即便不违规的商品也在这个账号中,但因违规行为造成这些商品无法使用,其损失也是由用户承担的。

      王海现在拥有近30人的打假团队,还有十几个收货地址。但卖家、平台依旧可以通过收货地址,摸到他的活动规律;或者通过登录的IP地址等技术手段确认了和他相关的一些账号,因此才拒绝发货。更有甚者,某连锁超市甚至在办公室里贴着职业打假人的照片,以及“全员熟悉面孔防打假”的要求。

      显然,这些人防的不是假货,而是打假人。而且,王海在转发某产品涉嫌造假的微博后,对方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最终他败诉了。对于不利于打假的法律新规,王海依旧坚持索赔与牟利有天壤之别。除非规定,索赔金额必须小于损失才不算牟利。而且,他认为,处罚性赔偿制度就是为打假而设,并最终实现了正义的结果,这与打假人的动机没什么关系。实际上,真正的职业打假应该是工商、食药监等管理部门,他一直将这份职业看做监管“志愿者”。

      必须,承认王海作为上世纪90年代涌现出的打假斗士,他唤醒了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激励了全社会的维权行动。20年之后,中国的消费环境已经有所改善,消费者权利意识已经增强,职业打假人的启蒙使命与引领作用,已经逐渐淡化。消费者不再需要代言人,而需要更完善的法律条文与市场规则保障自己。这方面,即使王海拥有职业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团队,也无法代替消费者行使权力,维护自身权益。

      更为重要的一点,在于打假动机。王海代表的职业打假,并不是普通消费者的维权。即使他希望用正义为自己的行为背书,但是他所拥有的职业队伍、精细化营收衡量、目标范围筛选,处处透露着功利化的气息。例如30万的“打假起步价”,具有赔付能力的企业等等。诚然,他们的存在,抬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令其有所忌惮。不过,王海式的打假,目的是经济赔偿,但对于制假企业的惩戒,才是执法部门更应该出手的关节点。

      因为强出头的“滚刀肉”,企业不敢惹,而赔钱了事。与依照法规制度,消费者获得一视同仁的保障。这是消费维权层次上的差异。我们需要的公义,并不能指望带头大哥,而需要童叟无欺的游戏规则。应该消灭的也不是职业打假群体,而是一切不公平的待遇。 

 
本文出自2017-01-09出版的《电脑报》2017年第02期 A.新闻周刊
(网站编辑:pcw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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